專業建設是教學建設的核心。為加強我校的專業建設,增強專業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的適應性,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確保人才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教高[2004]4號)和《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的文件精神,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專業建設的原則
1.結構優化原則。主動適應地方、行業經濟和社會發展對人才培養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學院的可持續發展,加強整合與調整,以形成布局合理、適應性較強的專業結構。
2.評建結合原則。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方針,建立相應的專業辦學水平評估機制,促進各專業進一步明確專業辦學目標,改善專業辦學條件,強化教學過程管理。
3.分類指導,重點扶持原則。傳統老專業要加強改造與提升,新辦專業要進行規范化建設;對基礎條件較好、社會適應面廣、有優勢和特色的專業進行重點建設和扶持。
4.持續推進原則。專業建設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要常抓不懈;要依據學校各個階段的發展規劃和定位,制定中長期建設規劃,有步驟分階段逐項落實。
第二條專業建設的目標
1.適度控制專業數量。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遵循專業發展的規律,調整和培育新專業,形成若干個專業群,優先發展與經濟建設緊密結合的應用型專業。
2.優化專業布局。以專業調整、改造和重組為契機,調整人才的知識、能力和素質結構,加強基礎、整合課程,構建新的專業平臺,柔性設置專業方向,主動適應區域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
3.建立競爭機制。對于辦學特色鮮明、招生及就業形勢好的專業,立項重點建設,建設一批省級和校級優勢特色專業,在人才培養和教學改革方面起帶頭、示范和輻射作用。對專業設置陳舊,社會需求不大,就業率低下的專業進行改造或減招、停辦。
4.形成專業特色。以培養高素質高技能人才為目標,根據人才需求規格的變化和崗位技能的要求,不斷優化課程體系,更新課程內容,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增強人才培養的質量,形成專業特色。加強重點、改革試點專業建設,逐步形成一批特色專業。
第三條專業建設的組織與管理
1.教務處會同各院(部)依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學校專業建設總體規劃,經學校審定后實施。
2.教務處負責組織新設專業、省級重點專業的推薦申報及學校特色專業的立項評審、檢查和評估驗收等工作。各院部負責制訂本單位的專業建設規劃,成立專業建設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和協調本單位部門建設工作。
3.專業建設實行項目負責人制,項目組一般為5~7人,小組成員應有明確的任務和分工。專業建設的內容包括人才培養方案、師資隊伍、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學研究、教學改革、教學手段、校內外實訓基地建設、圖書資料等。
4.專業建設要按建設規劃進行,專業建設規劃包括:專業建設指導思想,專業建設目標,專業定位與特色;人才培養方案;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校內外實訓基地建設規劃;教材及圖書資料建設規劃;專業建設小組人員分工等。專業建設規劃由教務處組織專家論證后實施。
第四條專業建設的分類、條件和標準
1.新專業建設
應根據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和學校發展的需要,遵循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發展和職業崗位的變化規律,有利于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形成合理的專業結構和布局,避免重復設置。要符合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教高[2004]3號)中列出的專業目錄及其有關要求。
符合我校的發展建設規劃;經過人才市場的調查和預測,經論證具有5年以上的穩定人才需求。
制定出符合專業培養目標和規格的人才培養方案及其課程教學大綱等必備的教學文件。
學校有相關專業為依托,能夠配備完成該專業教學任務的教師及實踐教學人員。
具備開辦該專業所需的經費、校內外實踐教學條件、圖書資料等辦學基本條件。
申請由原有專業調整、改設新專業者,應符合新專業設置所需條件。
2.特色專業建設
應具有2屆以上在校生。
專業建設方案具有先進的辦學理念、明確的建設目標、清晰的改革思路。人才培養定位準確、目標明確,符合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培養方案具有創新性、針對性、可操作性。
教學團隊相對穩定。專業帶頭人具有較高的教學科研水平,團隊體現“雙師”要求,職稱結構、學歷結構和年齡結構合理;團隊建設規劃科學合理、措施得力、效果顯著。
教育教學改革有效果。深化教學改革,優化課程體系,加強教材建設,加強教學方法手段改革,加強考核評價體系改革,有省級教學獎勵。
教學基礎設施條件良好。校內外的實驗、實習、實訓條件能夠滿足實踐教學的要求,與行業、企業和相關的職業界有比較密切的聯系和有效合作。
重視教學管理改革。努力推進學分制和實驗室開放管理,建立切實有效的質量保證和監控體系。專業指導委員會參與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和實施。
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綜合素質良好。畢業生就業率高,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綜合評價好。
第五條專業建設的申報對象
1.新設專業建設申報 對當年新增設的專業必須申報立項建設,建設期一般為二年。
2.重點專業建設申報 對已通過新專業建設,有一定學生規模、基礎較好,對其它專業有一定的示范輻射作用及各專業群中的主干專業,可申報特色、重點專業進行建設。建設期一般為二年。
第六條專業建設的申報程序
1.新專業申報每年進行一次。申報設置或調整專業的系部,必須于每年4月底前向教務處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院部專業發展規劃;
申請報告,簡要說明設置或調整專業的主要理由及其有關情況;
論證報告,充分論證設置或調整專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申請表,據實詳細填寫《普通高等學校設置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申請表》,特別是辦學條件部分應當填寫具體、詳細;
其他補充說明材料。
上述材料和表格經院部專業指導委員會討論通過,院部負責人簽字后上報教務處。
教務處審核后,經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討論通過,校長辦公會議審批后上報。
新專業申報經校長辦公會同意后,專業負責人負責開發并實施,教務處負責對專業開發的評審。在經一個培養周期結束后,由教務處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等對該專業進行全面的總結評估。新專業在教學實施過程中發現專業所設置的課程結構、教學內容等存在的問題或不足時,該專業負責人負責修訂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2.重點、特色專業申報 每年4月由專業所在系部組織各專業建設小組申報立項。申報專業確有較強的行業或地方特色,專業的設置經過了科學論證,符合經濟和社會的需要。
第七條專業建設的評估考核
1.專業建設評估考核的依據
新專業建設按《廣西工程職業學院合格專業建設標準》考核。
2.專業建設評估考核的方式
對每個立項的專業,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驗收。學校將于每年12月召開會議,進行評估驗收。新專業建設期滿后,教務處組織專家按照《廣西工程職業學院合格專業建設標準》進行評估驗收;特色建設專業建設期滿后,按《廣西工程職業學院校級特色專業建設標準》進行評估驗收,驗收通過的專業授予“特色專業”并掛牌。驗收不合格的專業由專業所在院部負責整改,一年后再接受復評,復評仍不合格的,如是新專業則停止招生,是特色建設專業則該院部三年內不得申報特色建設專業。
第八條專業建設經費扶持
1.專業建設經費實行??顚S?,主要用于本專業的調研,主干課程建設及教材建設、現代化教學方法及手段的研究與應用,學生實踐能力與創新能力的培養方案的研究,條件建設、教學研究與教學改革方案試驗、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活動等方面所需的調研費、資料費、材料費、教師短期進修培養費、會議費、打印費、評估驗收費等。其中資料費一般不超過總經費的20%,調研活動差旅費一般不超過總經費的30%,勞務費一般不超過總經費的20%(主要用于校外專家)。項目建設中涉及專業圖書購置、儀器設備添置的,按學校有關管理辦法執行。所購置的資料、圖書、軟件等一律歸學校所有,并由院部負責管理。
2.經費使用、報銷的審批程序:經費使用實行分塊限額制。經費報銷按經辦、驗收、審核、審批程序辦理。專業負責人或工作小組組長為經費的經辦人,院部分管領導為驗收人,然后經教務處審核,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第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條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